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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文登区

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县级)


承办机构 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国家移民局事权事项) 实施主体性质 3
基本编码 00016310200601 实施编码 11371003004365162R4000163102006
实施主体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 事项版本 13.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4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1 办理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送达方式 1,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4
服务对象 1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1 办件类型 2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1,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网办深度 2
本事项支持 1,2,3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安出入境窗口1-8号
咨询电话:0631-8460395
咨询邮箱地址:1071254463@qq.com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8号监督检查科
投诉电话:0631-3991119
投诉邮箱地址:wdxzspfwjjdjc@wh.shandong.cn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安出入境窗口1-8号(威海市文登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安出入境窗口1-8号)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 00-11: 30,下午13: 30-17: 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 00-11: 30,下午13: 00-16: 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号 第二十四条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边境旅游等情形,可以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查看原文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近期免冠照片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窗口受理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2
审批签发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3
制作证件 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2
暂无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出入境通行证?
回答: 申请人从事边境贸易(含从事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项目的)、边境旅游服务或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以申请办理出入境通行证。 对从事边境贸易的申请人,根据其需求,签发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并规定其从本省(自治区)边境地区的国家开放陆地口岸出入境;对从事替代种植、发展替代产业项目的申请人,根据其需求,签发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并规定其从本省(自治区)边境地区的国家开放陆地口岸,且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确认的口岸和通道出入境;对从事边境旅游服务的申请人,根据其需求,签发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者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并规定其从边境旅游线路的限定口岸出入境;对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申请人,签发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的出入境通行证,并规定其从边境旅游线路的限定口岸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