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2014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款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
查看原文 |
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查询或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1 查询主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来查询的;
2 查询的不动产属于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管辖范围;
3 查询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形式要求;
4 查询主体及其内容符合《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20.1条的规定;
5 查询目的明确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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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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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通过设置在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终端自动系统查询登记结果的,可以不提交上述材料。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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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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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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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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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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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通过设置在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终端自动系统查询登记结果的,可以不提交上述材料。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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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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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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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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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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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通过设置在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终端自动系统查询登记结果的,可以不提交上述材料。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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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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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公安、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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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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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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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通过设置在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终端自动系统查询登记结果的,可以不提交上述材料。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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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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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人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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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出具查询结果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0 |
向申请人提供查询结果。 |
丛培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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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查询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0 |
符合申请条件的接受申请。 |
丛培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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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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